近期,顾客吴先生心急火燎的来消保委反映,使用了18年的浴缸有部分损坏导致漏水。这是啥情况?18年前的产品,呈现一些显着的反常问题还来投诉?工作人员工作了这么多年还从来就没碰到过。
吴先生自称2000年7月在江阴某品牌专卖店购买了一个该品牌浴缸价值6000多元,不到半年发现浴缸底部有凸出损坏,其时厂家人员到现场察看后给予1000元补偿给顾客。其时不只补偿,还当场写了一张确保书,确保该浴缸不会漏水!假如今后一旦漏水免费替换装置新浴缸,一切替换装置费用悉数由公司承当。
十八年后的今日,顾客发现浴缸有部分损坏导致漏水,所以带着这张十八年前的确保书找到了该品牌的江阴经销商,要求免费替换相同的浴缸或许交还6000元现金,但顾客最初购买该品牌的专卖店早已关门,其时的老板石沉大海,现在的经销商不供认这份确保书,不愿意补偿。
只是只要商家人员的签字,原经销商也已关门,一起顾客投诉要求交还全款的要求过高,投诉的法律依据不充分。
消保委秉着为大众处理难题的准则,受理此投诉,消保委工作人员屡次联络上海厂方及现品牌经销商,做交流,终究通过消保委调停,厂方秉承诚信运营优质服务的理念补偿顾客2000元现金,顾客表示满意。此次跨度长达18年的消费胶葛也圆满处理。
让我们给秉承诚信优质服务理念的商家点个赞!一起也提示顾客,在购买产品后要妥善保存好购物凭据。回来搜狐,检查更加多